創世記 - 神屬靈的定律 (II)亞伯與該隱 - 悅納之律(The Principle of Acceptance) 經文: 第四章一至十五節 "亞伯因著獻祭與神, 比該隱所獻的更美, 因此便得了稱義的見證, 就是神指他禮物作的見證. 他雖然死了, 卻因這信仍舊說話."(希 11:4) "並新約的中保耶穌, 以及所灑的血. 這血所說的比亞伯的血所說的更美."(希 12:24) "不可像該隱. 他是屬那惡者, 殺了他的兄弟. 為甚麼殺了他呢? 因為自己的行為是惡的, 兄弟的行為是善的."(約一 3:12) 大綱: ※ 背景: (4: 1- 24) - 亞伯與該隱是人類第一對有肚臍眼的兄弟,該隱是哥哥務農,亞伯是弟弟,是以放牧為生, 都是正當的職業,沒有誰高誰低誰好誰壞的問題。但是如果是談到人要如何敬拜事奉神,那 就不是由人自己來決定了,必須是由神來啟示我們,讓人知道什麼才是合神心意的事奉?什 麼才是蒙神悅納的事奉?人是被禁止用人的想像來事奉神的。 - 人現在的光景是犯罪之後,被趕出伊甸園之後的生活,失去了與神的交通團契,人要憑什麼 才能回到神面前去呢?有路嗎?這是重要的問題,是人類一直在探討追尋的問題。 - 此外,從這人類第一樁謀殺案裡,又產生了兩個道德問題: + 人如何脫離罪的權勢和綑綁? + 善有善報,惡有惡報嗎? ※ 兄弟兩人事奉神方法的對照: (4: 1 - 5) - 該隱方法的特點: 該隱的意思是得了一個兒子 "有一日, 該隱拿地裡的出產為供物獻給耶和華."(創 4:3) + 是他勞力出汗耕地的產物 - 代表靠人自己的努力,是帶有咒詛的: "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. 你必終身勞苦, 才能從地裡得喫的. 地必給你長出荊棘和蒺藜來, 你也要喫田間的菜蔬. 你必汗流滿面才得糊口, 直到你歸了土,"(創 3:17-19) + 是平凡的 - 不是初熟的出產: "地裡首先初熟之物要送到耶和華你 神的殿."(出 23:19) + 是不帶血的: "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. 我把這血賜給你們, 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, 因血裡有生命, 所以能贖罪."(利 17:11) + 耶和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: "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. 該隱就大大地發怒, 變了臉色."(創 4:5) - 亞伯方法的特點: 亞伯意思是呼吸,或是虛空。 "亞伯也將他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. 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,"(創 4:4) + 羊是不帶咒詛的色彩 - 是預表代替的恩典: "約翰看見耶穌來到他那裡, 就說, 看哪! 神的羔羊, 除去世人罪孽的."(約 1:29) + 是頭生的 - 代表次序上,神是居首位,是歸於神的: "愛子是那不能看見之神的像, 是首生的, 在一切被造的以先."(西 1:15) "他也是教會全體之首. 他是元始, 是從死裡首先復生的, 使他可已在凡事上居首位."(西 1:18) + 羊的脂油代表上好的: "祭司要在壇上焚燒, 作為馨香火祭的食物. 脂油都是耶和華的. 在你們一切的住處, 脂油和血都不可喫, 這要成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."(利 3:16-17) + 羊流血被殺,以無罪的來代替有罪的: "人若牽一隻綿羊羔為贖罪祭的供物, 必要牽一隻沒有殘疾的母羊, 按手在贖罪祭牲的頭上, 在那宰燔祭牲的地方宰了作贖罪祭. 祭司要用指頭蘸些贖罪祭牲的血, 抹在燔祭壇的四角上, 所有的血都要倒在壇的腳那裡,"(利 4:32-34) + 耶和華看中(#8159, regard; favor; pay attention; 14t.)亞伯和他的供物 - 指出敬拜的道路: "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,"(創 4:4) ※ 罪運作的結果: 產生一連串的罪行;他問題已經不是如何討神喜悅?而是我怎麼不如他? - 驕傲 - 以‘己為中心’的必然結果 - 面子問題: "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. 該隱就大大地發怒, 變了臉色. 耶和華對該隱說, 你為甚麼發怒呢? 你為甚麼變了臉色呢? 你若行得好, 豈不蒙悅納, 你若行得不好, 罪就伏在門前. 它必戀慕你, 你卻要制伏它."(創 4:5-7) + 個人失敗的原因: "驕傲在敗壞以先, 狂心在跌倒之前."(箴 16:18) + 民族失敗的原因: "你們當聽, 當側耳而聽. 不要驕傲, 因為耶和華已經說了."(耶 13:15) - 妒嫉: "變了臉色. 耶和華對該隱說, 你為甚麼發怒呢? 你為甚麼變了臉色呢?"(創 4:6) + 舊約的教訓: "嫉妒是骨中的朽爛."(箴 14:30) + 新約的教訓: "你們仍是屬肉體的. 因為在你們中間有嫉妒分爭, 這豈不是屬乎肉體, 照著世人的樣子行麼?"(林前 3:3) "嫉妒, (有古卷在此有兇殺二字) 醉酒, 荒宴等類, 我從前告訴你們, 現在又告訴你們, 行這樣事的人, 必不能承受神的國."(加 5:21) - 仇恨: "二人正在田間. 該隱起來打他兄弟亞伯"(創 4:8) + 舊約的教訓: "因為人的嫉恨, 成了烈怒. 報仇的時候, 決不留情."(箴 6:34) + 新約的教訓: "凡恨他弟兄的, 就是殺人的. 你們曉得凡殺人的, 沒有永生存在他裡面."(約一 3:15) - 謀殺: "該隱與他兄弟亞伯說話, 二人正在田間. 該隱起來打他兄弟亞伯, 把他殺了."(創 4:8) - 謊言:(創 4:9) "耶和華對該隱說, 你兄弟亞伯在那裡? 他說, 我不知道, 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麼?" - 失去安全感:(創 4:14 - 24) "你如今趕逐我離開這地, 以致不見你面. 我必流離飄蕩在地上, 凡遇見我的必殺我." ※ 事奉神的道路 - 蒙悅納的律: - 是靠恩典與信心,而不是靠行為: "你們得救是本乎恩, 也因著信, 這並不是出於自己, 乃是神所賜的. 也不是出於行為, 免得有人自誇."(弗 2:8-9) + 無法靠行律法稱義: "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, 因行律法, 能在神面前稱義. 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."(羅 3:20) + 無法靠善行得救: "既是這樣, 那裡能誇口呢? 沒有可誇的了. 用何法沒有的呢? 是用立功之法麼? 不是, 乃用信主之法."(羅 3:27) - 必需是上好無瑕疵的:(林後 5:21) "神使那無罪的(無罪原文作不知罪),替我們成為罪.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." + 希伯來書的作者告訴我們: "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, 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, 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. (原文作良心)除去你們的死行, 使你們事奉那永生神麼."(希 9:14) + 彼得告訴我們: "知道你們得救贖, 脫去你們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, 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. 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, 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."(彼前 1:18-19) - 是必需流血的: "按著律法, 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, 若不流血, 罪就不得赦免了."(希 9:22) + 保羅告訴我們: "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, 是憑著耶穌的血, 藉著人的信, 要顯明神的義. 因為他用忍耐的心, 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."(羅 3:25) + 希伯來書的作者告訴我們: "並新約的中保耶穌, 以及所灑的血. 這血所說的比亞伯的血所說的更美."(希 12:24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