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 要 真 理 第 二 課 題目: 罪的起因與結果 - 痛苦的世界(The Origin of Sin) 經文: 創1:2; 2:16-17; 3:1-6; 賽14:12-17; 結28:11-17; 羅1:19-32; 3:23; 5:12-14 提要: ※ 罪的定義: - 希伯來文"Hata" 意為"不中的"; "Pesa"意為"背逆"; 希臘文"Hamartia" (#266,n.174t) 包含上面的兩種意思,就是達不到神的標準. - "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(come short)神的榮耀" 羅三:23 - 這裡的英文字是"Sin"不是"crime",中文應譯為"罪性",是指會犯罪的生命說的。 英文另一個字是"sins",中文應譯為"罪行"(羅1:29-31), 是指犯各種罪的行為說的。 ※ 罪的始作甬者-天使的犯罪與墜落的結果: - 原先的地位: 原名Lucifer (意為 The Shinning One), 本來是天使長,是神寶座旁的 基璐伯(Cherubim).有崇高的地位,而且神賜他ㄧ切智慧,能力與美麗. - 後來的問題: 然而他不以神給的地位為滿足,他起意要提升自己,要與神同等, 由於這背叛的意念,於是他就把他自己變成了撒旦(意為神的敵對者).不服神的權柄. - 啟 12:4;9; 賽14:15-17: 他就被從神所在的天,擊落到地上來,地遭受極大的破壞。 這是創世記ㄧ章2節, 發生驚天動地變化的原因. 地變成空虛混沌,淵面黑暗. ※ 人犯罪的根與其結果: - 魔鬼試探人的中心: 〝你吃的日子就可以像神ㄧ樣知道善惡〞. 牠要人用神賜的自由意志去選擇不要神而獨立自主. 走自己的路, 自己就是神. - 人的選擇: 棄絕生命樹-代表神自己(約14:6), 神是生命的源頭, 選擇知識善惡樹 表示人選擇要走自己的路,不要神.人自己就是神。罪的本性由此而發生. - 神的審判: 你吃的日子必定死-因為人離開了生命的源頭.自然就是死亡。 ※ 罪的結局: - 人的墜落: 直到如今,人人活在以"己"為中心的世界裡,充滿各式的罪惡痛苦, 我們被罪與死的律所綑綁,我們都是"知善不能為,知惡不能拒",成為罪的奴隸。 - 神的任憑: 羅馬書ㄧ與二章提到人既然故意不要神,那麼神就"任憑"人,ㄧ共三次, 人活在自己製造的"地獄"裡. .. 人與自己的關係破壞,無法看自己合乎中道,不是驕傲自大,就是自卑;自憐. .. 人與人的關係破壞,人和人無法和諧相處。人與人之間關係緊張,互不信任. .. 人與萬物的關係破壞,我們破壞自然生態的平衡,地球資源遭受可怕的掠奪. - 萬物的歎息: 因為在敗壞的轄制中﹝羅 8: 20-23﹞。